「陽宅風水學」入門認識(三)
2006-01
國際道家學術總會 道術部 林木榮老師 摘錄:《道家會訊》

捌:風水術沿革
據現有資料推測,相地之法,大約起源於原始聚落的營建,殷商時代的人們篤信:
(一)卜宅
【周易】中有記錄,卜宅分成「卜陽宅」與「卜陰宅」兩種。「卜陽宅」《上古穴居而野處,後古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陽主 動,取雷天「震乾」二卦,《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古聖人易之以棺墎,蓋取諸大過》。陰主靜,取澤風「兌」、「巽」二卦 —繫辭下傳第二章。卜宅主要內容有二:一、時間:決定何時能否興建與動土,即興建之年月日時等。二、空間:選定建築的地點,範圍與組合結構。「宅」本是指生人的居所,《尚書‧召誥序》:「成王庇豐,欲宅雒邑,使召公光相宅」。《左傳,昭公三年》說:「子之宅近市,○隘囂塵,不可以居」。很明顯「宅」指死人 的住宅,又人死之後的安眠之所,就是死人的墓穴,亦稱「宅」。《禮記‧雜記》:「大夫卜宅與葬日。」疏云:「宅謂葬地」,因此住宅與曠穴墳墓都可稱宅,為 區別起見,就有陽宅與陰宅的不同稱呼。

(二)相宅
相宅是一種堪輿術語,是指透過對於自然地形、地貌、地質與天象的綜合觀察,選擇宮殿、都城、房屋地基的位置;相宅的「相」透過人的耳、目、心有察看、 審定的意思,「宅」指陰宅與陽宅。宅立於地之上,建宅前必先相地,先秦習慣相地為「相宅」。《黃帝宅經》上有說:「夫宅者,乃陰陽之樞紐,人們之軌模,非史博物明實而能悟斯道也……人以宅為家居,若安即家代昌吉,若不安即門族衰微,墳墓川岡,並同茲說。」相宅的主要內容是:全面的考察山水林木等自然環境因素,確定建築基地的地點,丈量土地,以確保建築基地的大小範圍,測量日影、天象,以確定建築的朝向方位,其中使用的主要方法是:土圭法、土宜法、土會法。

風水術的起源可近朔至三千年前殷商及西周的「卜宅」及後來「相土嗜水」選擇城址的「相宅」「相墓」,到了漢朝漸漸形成風水的理論萌芽,有「五音相宅」 即圖宅術的流行,以金木水火土五行來定相宅的基本理論,而後又有「形法」一詞,顧名思義,宅是後代重視山勢形態的巒頭派的先驅,因此後世統稱為「形法」、「巒頭」,而與方位的「理氣派」對立。什麼是形法呢?《漢書‧藝文志》有解釋說:「形法者,大舉九州之勢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數,器物之形容,以求其聲氣貴賤吉凶,猶律有長短,而各微其聲,非有鬼神,數自然也,然形與氣相首尾,亦有有形而無氣,有其氣而無其形,此精微之獨異也。不過,古代的 所謂「形法」,並不只是相宅相地的專名,還兼及相人與相物。故形法仍因「形」而「相」,有形象而有相形法之「形法」。凡屬於用肉眼觀察的風水術,就是屬於「形法」。相對於「形法」,凡是通過羅經的測定方位的就是「理氣」。唐朝發明羅經,圖宅術衰弱不興,漸漸由「理法」取代,楊筠松風水術對「理」的釋義是理 解和處理,而「氣」是指生氣,即生長萬物的元素和水。理氣,就是首先理解生氣的運動變化規律,即理解生氣內在元素和水鬥爭,統一的往後情況,進而加以處理,即適應、利用、改進生氣為我所用,簡言之,就是理解和處理生氣的方法就稱為理法。郭璞說:「生氣行手地中,發而生手萬物」,人,也屬于地表外的萬物之 一,為地中生氣所生養;因而中醫所謂的「氣」,與楊筠松風水術所謂的氣,是同一概念。郭璞《葬經》的理氣,其理論,即有系統,更合邏輯,生氣的內在對立面 —元素和水,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具體物質。如前所述,理解和處理生長的方法,稱為「理性」,察識「千尺為勢,百天為形」的方法,即觀察形的方法稱為「形法」。形法與理法,都是為了處理元素和水,即適應、利用和改造為我所用,目的一致,互動共存,不可以截然分開的。
形法與理法,互為表裡,形法是處理生氣過程的第一階段,理法的理解生氣,是第二階段,處理生氣是第三階段,此三階段構成了楊筠松風水術的整個實踐過 程。沒有形法,便不能進行理法;沒有理法,楊筠松風水術的實踐便不能作功;沒有形法,陰宅的點穴,陽宅的選址,就不能進行;沒有理法,對陰宅不可能進行「來龍証穴」、「消砂納水」。對陽宅,不可能進行乘氣立向和開窗、設門、室內佈局和裝修,以及村鎮佈局規劃等。郭璞《葬經》曰:「占山之法以勢為難,形次 之,方又次之」。其中的「方」,就是指理法,陰宅的坐穴、立向,陽宅的開設門窗,都是以「方」來處理,因而中國風水又稱為「方術」。
參考文獻:
1、藏風的水風水與建築。 2、堪輿與風水。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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