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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活道教
作者是 詹石窗所長   

 

论生活道教
 

 

 

 

 

 

四川大學老子研究院院長

國際道家學術大會代表人

詹石窗所長

 


 

 

    作为我国的传统宗教,道教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而且在社会民众生活中产生深刻影响。近两千年中,道教以其独特的思想文化和人文性格而著称于世。然而,自19世纪末以来,由于种种原因,道教无疑在外在形态上呈现了比较明显的衰落趋势。在科技突飞猛进的21世纪里,道教将以什么姿态面对社会?不论是道教界还是学术界对此都是很关心的。


 

 
    近几年中,笔者曾多次与中国道教协会张继禹副会长等道教界学者接触,讨论道教的未来走向等问题。张继禹先生提出了“生活道教”这个概念。笔者以为,这个提法,既有坚实的文化历史根据,也符合现实需要。今就此略抒管见。

 

 

    一、“生活道教”的命题根据


 

    什么是“生活道教”呢?简单一句话,这就是人们现实生活中所需要的道教。展开一点来讲,所谓生活道教,乃是植根于现实生活并且因民众的现实需求而存在的道教。


 

 
    就词汇角度看,“生活”一词并非出现于现代,而是古已有之。《孟子•尽心上》称:“民非水火不生活”。[1]在这里,“生活”的含义就是“生存”。在孟子心目中,“水火”是现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质,民众一旦离开了水火也就难于生存下去了。当然,“生活”的语义不仅指“生存”,有时也泛指一切饮食起居的动作。《魏书•胡叟传》说:“蓬室草筵,惟以酒自适,谓友人金城宗舒曰:‘我此生活,似胜焦先’。”照此看来,“生活”的最基本意义即生存与活计。将“生活”与“道教”联系起来所揭示的乃是道教存在的社会民生性。

 

 

    1、生活道教的历史根据


 

 
    “生活道教”尽管是新的提法,却有厚重的文化历史根据。众所周知,道教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广博的思想底蕴的。道教以《易》学及先秦道家学派的思想为大宗,融摄了神仙方术、墨家理论以及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等。作为道教思想渊源的这些方面本来就与人们的现实生活休戚相关。就拿《易经》来说,只要真正进入这个古老的思想文化殿堂,就会感受到浓厚生活气息。《易经》六十四卦,几乎每一卦都与生活有关。甚至可以说,《易经》的大部分卦名本来自生活,是先民们实际生活的反映或者摹写,例如“小畜”、“大畜”、“同人”、“归妹”、“家人”、“丰”诸卦,令人很容易联想起种种生活景象或情境。再说从道家学派的文献中,我们同样可以找到许许多多关于实际生活的格言,如《道德经》第三章所云:“不贵难得之货,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道家创始人老子劝导治世者,不要特别标榜或者珍藏难得的财物。他认为这样就不会使人产生贪欲的妄念而沦为盗贼。在他看来,圣人治理天下的方法是先教人断除邪思妄念,断除伪诈心智,再就是注意解决民众温饱问题,不要使人饿肚子。——老子的这种思想显然是对现实生活敏锐观察之后所进行的思考,故而散发着沁人心脾的生活清香,在今天看来依然具有生活指导意义。至于墨家与儒家思想本来就立足于人们的现实生活,所传学术属“在世间法”,二者之世俗社会生活色彩之浓重可想而知。既然,道教在建立之初就吸纳了上述这些蕴蓄生活内涵的思想理念,其观念体系之中传递着关怀世俗生活的信息和情感,蓄存了种种生活经验,这也就具备了历史逻辑的内在根据。


 

 
    当然,仅仅从思想渊源入手来探讨生活道教的根据,这是不够的。倘若我们进一步回顾历史就可以看出,道教一开始就将儒、道、墨以及神仙家的生活理念融入其体系之中,道教本来就是因应了社会生活的状况而产生的。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在解释“太平”理想时说:“太者,大也;平者,正也;气者,主养以通和也;得此以治,太平而和且大正也。”[2]该书中所讲的“太平气”具有治理平均,公正无私,相爱无害的特征。毋庸置疑,这是出于当时的生活情境而提出来的。在《太平经》中具有明显的“民本”思想,撰者称:“治国之道,乃以民为本也。”[3]既然,民是国之本,社会治理者就必须时刻考虑民众生计,“旦夕专以民为大急,忧其民也。”[4]《太平经》这种以民“为大急”的思想体现了早期道教对民众生计的极大关注。此后,太平道与五斗米道以符水咒说为人治病,可以说是《太平经》关爱民众生活思想理念的宗教实践。魏晋以来,道教在组织形态上尽管发生了许多变化,但其关爱世人生活的理念依然包容于整个道教思想宝库之中。如果我们认真发掘,必能发现关于生活道教的丰富资料。


 

 
    2、生活道教的发展依据


 

 
    “生活道教”这个提法不仅具有厚重的历史根据,而且因应了现实发展需要。所谓“现实”是一个包容性较大的概念。一般地说,“现实”首先指的是“客观实际”;其次,符合客观情况的举措也称作“现实”。从哲学的角度看,“现实”是与“可能性”相对的一个概念。它指的是相互联系,运动变化的各种客观事物和现象的总和。


 

 
    道教作为传统宗教,不仅有自己的组织形式,而且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思想体系。一方面,它是实体性的;另一方面,它又属于中国传统意识形态的一个层面,或一部分内容。道教的存在,也是一种现实。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们甚至可以径直提出“道教现实”的概念。它指的是道教实体与思想主张本身的相互关联、发展变化的现象总和。这个概念主要包含着两个层面的意义:首先,道教自身作为一种“现实”,其各项构成因素是相互联系、运动发展的。其次,道教是社会现实生活的一种特殊反映和表现形式,它不是孤立存在的,而与社会生存空间及其观念形态构成复杂关系。鲁迅先生所谓“中国根柢全在道教”[5]正是基于道教与中国社会的错综复杂关系事实而提出的。对于道教本身而言,与之组成复杂关系的诸多社会因素即是道教存在与发展的“环境”;而就社会的其它因素而言,道教同样具有“环境”的特质。这就是说,道教与社会诸多存在因素是互为环境的。彼此之间组成了社会生态与文化生态的结构关系。从生态学的立场看,生态组合链中的各种因素是相互影响的,一种因素的变化会引起其它因素的相应变化。


 

 
    事实证明,道教并非浑然静止,而是处于运动变化过程中的。其运动变化,既有道教自身的内部原因,也有社会环境的原因。如果说两晋时期葛洪将“玄道”与传统纲常儒教思想进一步结合起来主要是出于道教修行伦理建设的需要,那么南北朝时期寇谦之与陆修静对原始天师道的改造则主要是为了适应当时的社会环境变化。唐朝之际,统治者溯源崇祖的各种活动和宽松的宗教政策为道教的发展营造了良好外部环境;而道教教理的日益完善也给当时社会政治生活、文化生活提供了某种参照关系。据《贞观政要》记载,道士出身的大臣——谏议大夫魏征等多为唐太宗进献良策,告之正身修心之法和“以百姓心为心”的道门治国方略。由于唐太宗能够采纳魏征等人的进谏,招贤纳士,与民休息,为民着想,这就促使经济较快恢复,综合国力大大增长,出现了“贞观之治”的繁荣景象。此时,信仰自由与学术民主成为时代的一种特色,从而造就了较为合理的社会文化生态。金元之际,道教进入了另一个重要发展时期。新道派纷纷问世,道教哲理与方术、文艺著述随之兴旺。这主要是由于社会民众精神慰藉的心理需求高涨,但与该时期道门中人之领袖人物善于因应社会,适时作出教理教义之调整有密切关系。由此可见,道教的运动变化是社会文化生态整体运动的一个环节,一个组成部分。道教的良性发展是社会文化生态平衡的需要。当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发生变化时,道教如果主动作出必要的调整,那就能够获得新的生命力。“生活道教”这个概念从发展角度看,应该说是符合现代社会文化生态协调运动之需求的。


 

 
    二、“生活道教”的思想品格


 

 
    “生活道教”既然具备了历史与现实发展的根据,它的提出也就是合理的。因此,其思想品格也是可以透过道门中人的言行举止和其它诸多表象加以概括和把握的。所谓“思想品格”乃是指体系化的观念主张所具有的性质风度,即有别于它者的理论特色。


 

 
    从逻辑的立场看,“生活道教”是与“出世道教”相比较而存在的。尽管道教的创立离不开现实生活;但在不同发展阶段或者不同的道教派别中,其思想主张又是有差异的。魏晋以来,由于战乱等诸多原因,许多人力图避世免祸,这种思想反映到道教中就是“隐居神仙”观念的产生与流行。历史上关于刘晨、阮肇进山采药而入“仙境”以及“世外桃源”一类故事曾经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并且形成了许多故事变体,此类故事以其特有的艺术形象符号,表征、运载着避世的神仙思想追求。唐代道教诗人施肩吾在《仙客归乡词》中写道:“洞中日月洞中仙,不算离家是几年。出郭始知人代变,又须抛却古时钱。”[6]这里描写的是离家进山隐居洞中的道人经历。乐做“洞中仙”的人看起来似乎没有时间意识,所以离开家庭到底几年了都不在意。有一天,他突然想回家看看,身上带着的是出家时的“古钱”,结果朝代已改,“古钱”不能再用,只好抛却。这首诗形象地反映了隐居道人的情趣,由此可以看出历史上的道教确有避世的一派主张。


 

 
    与出世道教的主张不同,生活道教乃是贴近现实的一种宗教存在形式。实际上,早在道家思想体系中便有“和其光,同其尘”[7]的说法。向来,人们对此有不同解释。唐代道士成玄英把“和其光”看作是“接愚俗”,而将“同其尘”说成是“混世事”[8]。所谓“接”含有接触和接纳的意思,而“混”乃是“掺合”的意思。成玄英是从修玄道的立场解说《道德经》的。照他看来,修道不是一种孤立行为,也不是高高在上的资格卖弄,而应该与世俗社会打成一片。成玄英这种观念有一定代表性,稽考一下自汉代河上公以来大量注疏《道德经》的作品,我们都可以发现此等思想主张。

    生活道教之所以贴近现实,是因为它以具有广大含容性的“道”为信仰的根基。在生活道教中人看来,作为宇宙本体与生化万物的“道”虽然是无形无状、无声无息,却又无所不在,无时不在。这就是说,“道在生活中,生活中有道”。首先,作为道教信仰核心的“道”外化出天地万物时,它蕴蓄的“上善”[9]利物、“无割”[10]广容精神就发散于实在的生活之中;其次,一个关爱社会的修行者通过生活的体验可以更好地领悟“法自然”[11]的大道理念。以“若水”[12]广济的胸怀融汇于世间生活之巨流,这种“和光同尘”的生活最终便进入了“玄同”[13]的理域。什么叫“玄同”呢?汉代的河上公以“玄”为“天”,谓“能行此上事,是谓与天同道也”[14]。成玄英疏:“前既断伏身心,次则和光晦迹,所以行充德满,故与玄理符同。”[15]所谓“与天同道”就是遵循宇宙自然理法;所谓“与玄理同”就是效法素朴无欺常理。由此可知,生活道教的世间法并非浑浑噩噩、没有远大目标的单纯混世行勤,而是在现实生活中印证道法的一种独特的修行方式。


 

 
    生活道教之所以贴近现实,还因为它以宏观的生命伦理为前提,将个体的人格完善与社会的整体和谐统一起来。纵观世界,我们可以看出,任何一种成熟的宗教或者文化体系都有自己的伦理思想。中国号称伦理之邦,本来就有极为丰富的伦理资源。此等伦理资源的文化表现形态,在先秦主要是通过道家和儒家来建构和发展的。如果说儒家主要是从社会宗法关系来建构和完善伦理文化体系,那么道家则主要从天人关系立场来考虑伦理原则。道教建立以来,一方面吸取了道家学派的“道体论”,另一方面则采撷了儒家的社会人伦思想,并将这种思想与关注生命的神仙信仰相结合,从而构造了具有宏观意义的生命伦理思想体系。“生命伦理”尽管是20世纪才兴起的概念,但就其观念而言却发生得相当之早。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道教是现今为止世界上最关注生命的一种宗教。从宇宙本原论出发,道教将生命现象置于宏观宇宙之中来加以考察。虽然在道教经典中也不乏“死亡”与“地狱”之类神秘性描述,但其着重点无疑是倾向于“生”的一边。在道门中人看来,生命体与宇宙中的诸多天体一样,其本原都是“道”。人类生命与宇宙之间其它生命或物质存在的“共原性”决定了彼此的相关性。因此,生命本质及其价值就不是单一体现的,由此而形成的伦理思想便具有宏观意义,“生活道教”的伦理思想正是建构在这种对宇宙生命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根基上的。


 

 
    毋庸置疑,生活道教也与历史上道教的其它存在形式一样提倡人类生命个体的完善,这是因为它不是突发性地“从天而降”,而是历史上道教之发展,所以它不可能在根本上背离道教的理论基础。不过,应该看到的是,由于生活道教是现代社会文化生态的一个组成部分,个体的生命完善就必须而且可能与现代社会整体和谐相适应。老子说:“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16]老子所谓“修”,就是要通过种种途径来达到生命体的完善,进而推及家庭、社会、国家、天下。老子这种思想为关注现实生活的道门中人所接受和发展。著名道教学者杜光庭说:“少修少证,多学多得。故修之身,谓一身修;修之家,谓一家修,始于一身修,于天下例可知也。言善立之人,照了真性;真性清净,无诸伪杂;伪杂既尽,德乃真纯也。”[17]又说:“身既有道,家必雍和。所谓父爱母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信妇贞,上下和睦。如此,则子孙流福,善及后昆矣。”[18]从这段解说可知,杜光庭“修”的起点在于个体的观念与行为。通过调整观念与行为,逐步地达到个体完善,这种“完善”包括品德完善、形体完善与服务社会的技能完善。“修”的过程是把完善了的人格逐步推广,由个体而家庭,由家庭而乡社,由乡社而邦国,进而及于天下。“修”的目标是达到道德普及的“雍和”境界——这就是生命个体与环境的和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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