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和谐”思想的现代诠释 |
作者是 汤一介院長 |
儒家“和谐”思想的现代诠释
北京大学儒学研究院院长 湯一介院長
在中国历史上有儒、释、道三个思想的传统,儒家和道家都有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想,当然这些构想在历史上讲并没有实现过,因为其只是一种理想,甚至于还有一些是空想成份,所以一直也没有得到实现,尽管没有得到实现,但这些思想确实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参考的价值。
关于“和”的概念在儒家的思想里面非常之多,比如说“和而不同”,这可以解释为文化上虽有不同,但是它们之间可以共同地和谐相处。比如说《中庸》里面讲的“中和”,是指为人做事,应该有个普遍和谐的道理。做到适中,“和”是达到不偏不倚的一个原则,只有和谐才能实现不偏不倚,它是为人行事应该遵守的普遍道理。
儒家思想里面也许特别值得提的是《周易》,因为《周易》中间有一个观念叫做“太和”。王夫之把“太和”解释为“和之至”,就是说“太和”是最完满的和谐,如果是最完满的和谐就要包含着许多方面,不能是哪一个方面的和谐,他既是包含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和谐,也应该包括人和自然的和谐,还包含人自身的和谐,这样才比较全面。因此建设和谐社会也要从这三方面来考虑。
以上是从人和人的关系这方面来考虑,但是建设和谐社会光解决人和人的关系应该讲是不够的,还必须解决人和自然的关系。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自然环境,和谐社会也是建设不起来的,比如自然资源都被破坏得很厉害,怎么能把和谐社会建设得好呢?在儒家思想里面有一个观念,这就是所谓的“天人合一”。在1993年于湖北荆门出土的“楚简”有一条说明《易经》性质的材料,它说:“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意思是说:《周易》是研究天道(天的规律)和人道(社会的秩序)会通道理的书。这就是说,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注意到,研究“天”不能不牵涉到“人”,研究“人”也不能不牵涉到“天”,这就是“天人合一”思想。到宋代,儒家对“天人合一”思想发挥得更加深刻了,例如朱熹说:“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之于天;即生此人,则天又在人矣。”“天”离不开“人”,也离不开“天”。人初产生时,虽然得之于天(由天产生的),但是一旦有了人,“天”的道理就要由“人”来彰显,“人”对“天”就有了一个责任。所以《郭店楚简》中说:“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知道了“天道”(自然运行的规律)和“人道”(人类社会生活的规律),这样才叫做知道“天”和“人”有一个统一的道理,然后才可以知道“天”(天道)和“人”(“人道”,社会)发展趋向。所以建设和谐社会一定要考虑到人和自然的和谐,也就是说很好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三个方面,讲人自身的和谐,人自身的和谐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人自身不和谐就不会有良好的道德,也不会有符合社会要求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所以儒家非常注重“修身”,要使自己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儒家有一本书叫《大学》,中间讲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认为一个社会要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每个人必须注重道德修养,从最高领导者到一般老百姓都要修养自己的道德,如果自己的道德没修养好,特别是最高领导者的道德没修养好,要想把“家”、“国”、“天下”治理好是根本不可能的。建设“和谐社会”应该特别注重每个人的道德修养,这样的社会才能够真正的和谐。所以《中庸》中说:“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知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知道如何修养好自己的道德,才能知道如何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知道如何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知道如何治理好天下国家。所以“修身”对于建设“和谐社会”非常重要。
司马迁说:“居今之世,志古之道,所以自镜者,未必尽同。”我们学习、阐发古代圣贤的思想,是为了能得到一些智慧的借鉴,以为今日之社会福祉,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取得可贵的思想资源。当然古今并不会全然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善于应用这些思想资源,给它以现代诠释和新的思想内涵,以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这应是我们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当然对儒家思想也应该做分析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因为即使是伟大的思想家,他们的思想也不是绝对真理,只能说他们的思想中,有很多对我们今天仍然有意义。《诗经大.雅.文王》说:“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有长达五千年历史文化的古老民族,我们的使命是不断革新我们的社会,而对全人类做出特有之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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